物业服务有瑕疵,业主能拒交物业费吗?

本文转自:汉中日报

物业服务有瑕疵,业主能拒交物业费吗?

物业服务涉及到千家万户,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,近些年来,围绕物业服务的话题越来越多,有关物业费的纠纷也越来越多。有的业主因小区环境脏乱、电梯没有及时维修、物业服务水平与交纳的物业费标准不匹配等原因拒绝交纳物业费,从而被物业服务公司起诉。那么,业主能否因物业服务存在瑕疵而拒交物业费呢?

近日,宁强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。朱某系甲小区的业主,该小区由乙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服务,朱某入住后仅交纳了两年的物业费。自2020年起,朱某以乙公司按一级标准收取费用,但没按一级标准提供服务,物业管理混乱,小区脏、乱、差等原因拒绝交纳物业费和代收生活垃圾费。乙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将朱某诉至法院,要求朱某支付物业费、滞纳金及代收的生活垃圾费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具有公共性,收取物业费是用于整体物业设施的维护保养、正常秩序维护所必须的费用,如果允许业主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对抗物业服务瑕疵,将会影响整个小区正常的物业管理服务,最终损害的仍是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,且这种方式没有法律依据,故朱某应按约交纳物业费及代收的生活垃圾费。同时,乙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时,确实存在一定的瑕疵,朱某也并非恶意拖欠,不应收取滞纳金。最终,法院判决业主朱某缴纳拖欠的物业费及生活垃圾费,双方均未上诉。

法官说法

物业服务是针对全体业主和小区整体区域的各方面提供的,具有公共性和整体性,涉及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。在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存在瑕疵时,许多业主都是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表达对物业公司的不满,但拒交物业费不仅属于违约行为,也不能真正解决问题,还会造成物业公司没有足够的运营费用,从而使得服务水平进一步下降的恶性循环,最终损害的仍是业主的利益。因此,不能以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为由拒交物业费。但是,如果物业服务存在违反法律法规、安全保障等重大瑕疵的,物业费可以适当减免。因物业服务瑕疵导致的损失,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进行赔偿。业主在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、质量等有异议时,可以业主身份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权益,必要时也可通过业主委员大会根据法律、法规,要求物业公司履行职责与义务。当然,物业公司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,不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、行业规范,遵守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,更应当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,接受业主的监督,听取业主的合理意见,增强服务意识,切实解决物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。物业服务类纠纷看似较小,却事关群众安家乐业,事关和谐社会建设,也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,希望物业公司与业主能建立互信互爱的关系,共同创建良好的居住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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