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泰山区法院判决故意损毁文物案,两人被判刑
从泰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,近日,泰山区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故意损毁文物案,两被告人因迷信无知在泰山景区碑刻、牌坊等文物上进行涂写,给35处泰山重点文物造成损坏,受到法律惩处。被告人张某某、李某某,分别为小学文化和文盲,曾因利用封建迷信诈骗钱财受过行政处罚。因迷信在公共场合石头石柱上涂画能改命祈福,二人专程到泰安进入泰山景区写字。2021年7月18日早上4时至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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